依照《劳动法》的规定,对用工性质的界定分为有固定期限、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等三种形式,其中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用工近似于此前的临时工。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的经历,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但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,无法界定为所谓的临时工,只能以工作的十年时间认定为与事业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,因此,事业单位需要承担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,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责任。如果被辞退时,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,有权要求相应补偿,协商不成,可以在被辞退后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。
回答时间:2018-10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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